中信大總管吳豐富 搜索前忙碎紙滅證
特偵組從中信員工的指證和電話通訊譯文中發現,吳豐富在特偵組搜索之前,就提前整理資料與碎紙,有事實足認在湮滅證據。(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特偵組偵辦中信案,昨再次傳喚今年6月獲1500萬元交保的辜家大總管吳豐富、中信管理處前經理張友琛、員工張素珠3人,發現吳豐富、張友琛涉非法調度中信資金3億美元(約96億元新台幣),涉嫌違反金控法、證券交易法等罪,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昨晚8點半起漏夜開庭6小時,認定2人涉重罪嫌疑重大,有串證、滅證之虞,今凌晨2時30分許裁定2人皆收押禁見。
法院裁定指出,2人皆否認犯罪,但特偵組從中信員工的指證和電話通訊譯文中發現,吳豐富在特偵組搜索之前,就提前整理資料與碎紙,有事實足認在湮滅證據;而關於投資資金的調度,吳豐富的說法與其他共犯、證人的供述,有明顯出入;6月吳被特偵組偵訊交保之後,立即聯絡其他共犯的律師,以了解偵訊內容;吳也曾寄電子郵件、打電話,和逃亡海外通緝中的共犯、紅火負責人之一的歐詠茵聯繫,內容談及資金的相關話題,有勾串共犯之虞,且涉犯證交、金控二法、金額逾億元的重罪,有羈押的必要。
張友琛方面,法官認為,張涉犯證交法嫌疑重大,在特偵組發動搜索的前後,他與另一名逃亡海外的通緝中共犯、中信銀證券投顧董事李聲凱有電話聯繫,談話內容提及本案案情;張又與歐詠茵、紅火另一負責人黃汝強,多次以電子郵件往返聯絡,內容多在談論辜仲諒個人投資的公司資金調度事宜。這些事證皆已被特偵組掌握明確,法官因此認定張也有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裁定2人皆羈押禁見。
特偵組昨指出,中信金控集團自2003至2007年間,以子公司境外投資名義,將中信集團的資金,層層轉匯至辜仲諒等人掌控的帳戶內,作為私人投資之用,金額約3億美元,吳豐富、張友琛涉嫌非法調度資金。
特偵組是在今年6月8日首度針對中信、國寶集團發動首波搜索,當時諭令辜仲諒一億元交保,吳豐富1500萬元交保,張素珠1000萬元交保,並聲押國寶總裁朱國榮獲准,本月初又裁定延押朱國榮2個月。
特組偵昨再次約談吳豐富等3人,訊後聲押吳豐富、張友琛,今凌晨法官裁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