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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售「HiPhone嗨手機」監控程式 曾姓業者等4人緩起訴

科技公司負責人與同夥研發「HiPhone嗨手機」監控程式,雖然檢方予以緩起訴,但各需支付國庫2~1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王冠仁攝)

科技公司負責人與同夥研發「HiPhone嗨手機」監控程式,雖然檢方予以緩起訴,但各需支付國庫2~1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王冠仁攝)

2016/08/11 20:39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傑飛特科技公司曾姓負責人,被控夥同陳姓髮妻及林姓、陳姓電腦工程師,研發一款名為「HiPhone嗨手機」的監控程式,只要將該程式植入被害人手機,即可監聽、監控及備份資訊;台北地檢署考量曾男等4人皆認罪,且迄今且2人購買該監控程式,且未有人提告,將曾男等4人緩起訴,各需支付國庫2~10萬元。

檢方調查,41歲曾姓男子找來陳姓髮妻擔任公司會計,另聘雇林姓、陳姓電腦工程師;去年5月,由林男委外研發「HiPhone嗨手機」監控程式,再由陳男負責後端管理,管控網域並架設伺服器,以授權天數收取10日999元、30日1200元、60日2300元費用,提供客戶對被害人手機進行監控。

客戶購買「HiPhone嗨手機」監控程式後,只要將該程式安裝於欲監控的被害人手機內,即可非法監控被害人手機內的通話紀錄、通訊錄、相簿、GPS定位等資訊,並可竊聽、窺視被害人非公開的活動、言論或身體隱私部位。

檢方發現,該程式將手機通話錄音、簡訊、電子郵件等使用紀錄備份後,以網路封包方式上傳至雲端資料庫,提供客戶登入網站觀看,警調掌握情資,持搜索票至傑飛特公司搜索,當場查扣大批證物。

庭訊時,曾男等4人均認罪,檢察官審酌4人無前科、僅有2人購買該監控程式,且尚無被害人提告,給予4人緩起訴1年,並命4人當庭簽立悔過書,其中曾男需支付10萬元處分金,其餘3人各需支付2萬元處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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