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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宋楚瑜買車折3萬」 業務挨告賄選不起訴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2016/08/10 20:35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蘇姓汽車業務,今年總統大選前一天,在臉書PO文「明天投票給3號宋楚瑜,黨票給親民黨,買鞋折五百,買車折三萬」,遭網友告發涉嫌賄選,但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網友在臉書留言詢問「真的嗎?」蘇男並未回應,蘇男供稱是為了「吸引注意」才貼文,認定其無行賄意圖,今將他不起訴。

    蘇男今年1月15日在自己的臉書貼文「明天投票給3號宋楚瑜,黨票給親民黨,買鞋折五百,買車折三萬」,網友看到認為蘇男此舉涉違反選罷法,向檢方檢舉。

    庭訊時,蘇男表示,他只是想朋友支持宋楚瑜,貼文是一個行銷噱頭,想幫車行做廣告,就算有人真的因此投票給宋楚瑜,他也不會給對方折扣,檢方認為,若真想行賄怎麼可能大剌剌在臉書PO文,加上對於網友留言詢問折扣時,蘇男也未回應,認定其罪嫌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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