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娶回中國妻! 再下船時她已跑了
漁船示意圖與文無關。(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船員許男與中國籍尚女在對岸認識並交往,返台後辦理登記結婚,兩人曾有過一段快樂日子。當許男再為生計上船,返台時,卻發現妻子跑了。他數度尋找,就是遍尋不著,日前向法院聲請離婚;家事法庭法官審酌後,認為尚女確實不在住居地,行為已嚴重影響雙方感情,准離,仍可上訴。
據了解,法官查辦過程中,甚至調閱出入境管理資料,確認尚女是否在國內,但就內容來看,仍找不到人,也因此在判決書上著名,「現應送達處所不明」。
台北地院判決指,許男、尚女認識並交往後,在民國77年12月返台結婚,並辦理戶籍登記,同時也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但之後許男再為生計上船,下船後找妻,竟發現對方失蹤,一等就是多年。許男最後遂訴請離婚,法官認為,雙方分居多年是事實,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