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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房東強收押金!張淑晶這次確定要吐錢

台北簡易庭的案子,同樣是被控強收其他房客押金不還,歷經上訴,法院今(27)天裁定,張淑晶需吐出3萬8700元,判決確定,不可上訴。(資料照,記者王定傳攝)

台北簡易庭的案子,同樣是被控強收其他房客押金不還,歷經上訴,法院今(27)天裁定,張淑晶需吐出3萬8700元,判決確定,不可上訴。(資料照,記者王定傳攝)

2016/07/27 09:2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惡房東張淑晶這次確定栽了!她昨天才因隱匿租約不利條款等手段,對房客逼索違約金,在新北地院出庭,期間還與採訪記者大玩躲貓貓,全案尚未審結;但在台北簡易庭的案子,同樣是被控強收其他房客押金不還,歷經上訴,法院今(27日)天判決張淑晶需吐出3萬8200元,全案確定,不可上訴。

受害房客租下張淑晶位於新北市的違建頂樓加蓋,承租時付的押金包含保證金3萬4000元、磁卡2 張押金1000元、電卡押金500 元、鑰匙押金500 元、磁扣押金200 元、沙發套押金2,500 元,共3萬8200元;但去年3月房客收到新北市違建拆除大隊的拆除通知,房客決定搬走,向張淑晶要回押金,張卻不給,雙方因此鬧上法庭。

開庭時,張淑晶先是抗辯,房客是向她的男性友人黃鐸承租,自己僅負責收錢;後見法官不信,她改口「房客沒給押金」,再見法官不理,她又說「房客押金分月給」。張的辯詞反覆,法官不予採信,去年12月判她敗訴;歷經上訴,今天再判張敗訴,需給付房客3萬8200元。另張也需付上訴費用1500元。

據了解,張淑晶除昨天因日前隱匿租約不利條款等手段,對房客逼索違約金,被檢方依詐欺、誣告等罪將她起訴,求刑8年外,在新北地院開庭。日前也被民眾及媒體爆料張女惡性不改,連曾獲仁川亞運女子跆拳道銅牌的國手孫譓檸也控訴遭詐。

(更新14: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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