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天沒吃......搶銀行1千元被判刑7個月
案發之第一銀行瑞芳分行。(記者吳政峰翻攝)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40歲林男去年因多日未進食,竟持刀跑到新北瑞芳第一銀行大喊「我要10萬!」拿走行員桌墊下方的1千元,隨即遭到制伏,後經醫生診斷為「精神病狀態,疑似思覺失調症」,法官根據診斷書與供詞,認為他於犯案時辨識能力明顯降低,依搶奪罪輕判7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去年3月起陸續出現精神疾病徵狀,卻未就醫,直到9月間,因多日未進食,竟在9月14日上午9點50分持刀進入一銀瑞芳分行,向保全大喊「我要10萬」、「給我錢」等語。
莊姓保全員以為林男是顧客,還幫忙抽號碼牌,沒想到他要搶劫,還跑到無人櫃台前,抽取桌墊下方的一千元,並翻動3個抽屜。
林男犯後未馬上離開現場,反待在銀行內等待警方制伏,沒有反抗,而警方偵訊時,發現他供詞反覆,疑似有精神疾病,便委請醫院進行精神鑑定,結果不排除為思覺失調症。
林男律師認為,當時桌邊沒人,林男拿取1千元的行為應屬「加重竊盜罪」,而非「搶奪」,但法官指出林男之舉是趁人不備掠取,而非竊盜定義的「趁人不知而取」,因此觸犯搶奪罪無誤。
法官表示,林男精神狀況不穩定,依法減輕其刑;考量他挨餓才鑄下大錯,犯後態度良好,1千元也已歸還,判刑7月,以資懲戒。
林嫌持刀表示「我要10萬」。(記者吳政峰翻攝)
林嫌遭壓制在地。(記者吳政峰翻攝)
林嫌搶得1千元。(記者吳政峰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