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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燒車罹難家屬要真相 檢方:缺監視畫面增調查難度

近日發生遊覽車撞國道護欄後火燒車的事件,車內26人全數葬身火海。(資料照,記者鄭淑婷攝)

近日發生遊覽車撞國道護欄後火燒車的事件,車內26人全數葬身火海。(資料照,記者鄭淑婷攝)

2016/07/22 19:58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中客團火燒車意外,罹難者家屬在說明會上情緒激動要求「真相」,並對案件提出諸多質疑,桃園地檢署針對家屬21日在說明會提出的疑問,以問答方式對於6大問題提出說明:

一、車廂內有無監視器?監視畫面是否留存?

(一)火燒遊覽車之駕駛艙已燒燬,無從觀知是否裝有監視器。「玫瑰石通運有限公司」同型車輛則裝有3支監視器鏡頭,分別拍攝車內走道、車外後方、後門及行李箱處,僅能於車輛內部監看,並無監錄功能。

(二)本署於105年7月21日搜索台北市「玫瑰石通運有限公司」、「鉅龍旅行社有限公司」等3個辦公處所,確認火燒遊覽車未裝設遠端車內影像儲存或雲端硬碟系統,並無留存車廂內之監視畫面。

二、車廂內有無行車紀錄器?紀錄內容是否留存?

火燒遊覽車之駕駛艙已燒燬,無從觀知是否裝有行車紀錄器,亦無留存影音畫面。「玫瑰石通運有限公司」同型車輛則裝有行車紀錄器,可記錄車輛前方行車動態。

三、車廂內有無GPS導航系統?紀錄內容是否留存?

(一)火燒遊覽車原裝有GPS導航系統,依「玫瑰石通運有限公司」留存之該車行車軌跡資料顯示,該車於105年7月19日上午9時57分自台北市南港區「法皇商務旅館」離開,10時14分抵達台北市內湖區「昇恆昌免稅商店」,11時53分駛離「昇恆昌免稅商店」。

(二)依國道監視系統顯示,該車於12時1分行經國道1號南下18.2公里處(11時55分至12時22分南下27公里外側車道發生2部自小客車事故,導致交通擁擠,3公里距離共行駛21分鐘),12時35分行經國道1號南下33.9公里處,12時45分行經國道1號五楊高架南下44.7公里處,轉入國道2號後,12時56分行經國道2號西向4.2公里處,12時57分於國道2號西向2.8公里處發生事故。

四、車廂內有無車窗擊破器?數量為何?

火燒遊覽車內前方右側地面上,留有燒燬後之車窗擊破器頂端金屬頭1個,塑膠材質之握把已燒熔無存。

五、遊覽車左側後方安全門為何無法開啟?

(一)第一時間到場之警員及民眾曾試圖自車外開啟左側後方安全門,但未能順利打開。案發後,本署會同交通部公路總局技工於火燒遊覽車內實地操作左側後方安全門,發現由內部往上推移壓克力蓋板後,可由車內門把推開安全門,惟因車外把手已鬆脫,無法自車外測試是否可開啟。

(二)由於安全門於車輛內外開啟方式及開啟位置不同,緊急搶救與實地測試之拉啟方式有異,加上搬運遺體時有無碰觸安全門裝置等變數影響,針對火燒中無法由外而內開啟、火燒後卻可由內向外開啟之原因,目前仍積極釐清中。

六、何以案發3日後未有事故真相?

火燒遊覽車內無人生還,亦無監視器、行車紀錄器影音畫面,益增查明事實之困難度,且諸多重要事項仍在鑑定中,無法於3日內得知鑑定結果。檢察官之偵查作為均須遵守法律程序,本署已動員全署人力全力查明事故真相。

火燒車罹難者家屬認屍後情緒崩潰。(記者陳昀攝)

火燒車罹難者家屬認屍後情緒崩潰。(記者陳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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