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車釀26死 駕駛提早500公尺停車有機會逃生
國道2號今日下午1時許發生火燒車事故,車上26名乘客全數罹難。(記者鄭淑婷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國道2號今日下午1時許發生火燒車事故,車上26名乘客全數罹難,公路總局局長趙興華表示,若即時停車,乘客或許有逃生的可能。
中客團遊覽車當時要往機場方向,在國道二號西向4.2公里處,車頭冒煙,駕駛當下先從外線連切兩個車道至內車道,並撞擊內側護欄,在3.3公里處,駕駛試圖控制車輛,將車頭切往外側車道,行駛5百公尺後,最後停在西向2.8公里處,火勢開始全面燃燒。
根據《蘋果》報導,趙興華表示,遊覽車早在撞上護欄前500公尺就開始冒煙,但煙霧因車輛行駛中往後飄,駕駛可能沒有看見,才會繼續前進。趙興華說,駕駛如果當下知道車輛冒煙,馬上停車處理,可能有機會引導乘客逃生。
趙興華表示,駕駛如果當下知道車輛冒煙,馬上停車處理,可能有機會引導乘客逃生。(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