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車起火原因初判 疑似電線走火釀禍
消防單位初判,起火點就在駕駛座後方,可能是車廂內電線走火釀成的。(記者者鄭淑婷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桃園市大園區國道2號西向3公里處,今日中午12點57分,發生遊覽車火燒車事故,造成車上26人全數罹難,消防單位初步勘驗後發現,應該是車廂內電線走火釀成的。
《壹週刊》報導,消防單位根據車輛外觀及行車記錄器初判,起火點就在駕駛座後方,可能是車廂內電線走火釀成的。另外,《蘋果》報導也指出,遊覽車工會人員表示,該失事遊覽車內有設飲水機,因此鑑識人員也不排除是飲水機電源線起火,或是車頭機械、電線走火。
消防人員指出,遊覽車上的左側逃生門故障,右側逃生門則是被護欄卡住,起火點就在駕駛座後方,火勢來得又快又猛,乘客往車尾逃生,但仍逃生無門,才會釀成嚴重傷亡。
另外,根據國道監視器所見,遊覽車在國道內側早已冒煙起火,行駛1.2公里後衝撞內側護欄,隨後又往前擦撞外側護欄,駕駛當時可能已被濃煙嗆昏,無法安全控制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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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單位初判,起火點就在駕駛座後方,可能是車廂內電線走火釀成的。(圖擷取自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