誆稱「腳架沒收喔!」女騎士慘遭色男熊抱搓乳
劉姓男子今年元月8日清晨5時餘,騎車上陽明山途中,見前方女騎士身材曼妙,騎車超前假好心提醒女騎士,機車腳架沒收好,趁著女騎士停車查看之際,突遭劉男從後方熊抱搓乳。示意圖,(資料照,記者宋小海攝)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劉姓男子今年元月8日清晨5時餘,騎車上陽明山途中,見前方女騎士身材曼妙,騎車超前假好心提醒女騎士,機車腳架沒收好,趁著女騎士停車查看之際,突遭劉男從後方熊抱搓乳,士林地院審結,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案,將劉男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
法官審理,劉男否認性騷擾,他辯稱,當天要到陽明山上拍日出,行經北市至善路時,意外與前方女騎士的發生擦撞,才會出手攔下女騎士想要究責,沒想到女騎士不予理會,他只是稍停一會就加速離開,絕對沒有騷擾一事。
但女騎士指證歷歷,表示劉男在她騎車行進之際,突然從左後方追上,大叫說:「妳腳架沒收喔」,當時她邊騎邊踢腳架,沒想到劉男又騎車靠近再說一次,她只好停下車彎腰查看,沒想到劉也跟著停車,竟趁她查看之際,突然由後方伸出雙手環抱,還摸她的胸部。
法官審理,勘驗案發當天監視影帶發現,當天下雨、天色灰暗、地上積水且溼滑,根本不是外出拍攝日出的好日子,劉男顯然在說謊,且劉男自稱擦撞女騎士,既然是肇事者怎會主動追上前去究責,可見劉男所稱皆違背常理,因此判他徒刑2月或罰款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