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陸正綁架案 檢察總長替死囚邱和順提非常上訴
邱和順(中左)被判死刑,同案被告林坤明(中右)。(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死囚邱和順所涉學童陸正被綁架撕票案,以及女保險員柯洪玉蘭遭強盜分屍案,案件纏訟27年,民間司改會協助邱和順聲請再審,今年7月仍遭最高法院駁回;最高檢察署認為定讞判決不符證據法則、理由不備及矛盾,以及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予調查,侵害被告訴訟上的防禦權,今由檢察總長顏大和提起非常上訴。
最高檢認為,邱和順案的定讞判決,未調查邱和順的自白及共同被告的供述,是否出於其自由意志,也沒傳喚命案死者柯洪玉蘭之女及承辦警員到庭作證,未釐清卷內所載,有關柯洪玉蘭的屍體上游17公尺處溝中,所發見黑色塑膠袋內的女鞋,與死者之女所指認是否同一個、是否是死者生前所穿等,即認定該黑色塑膠袋與本案無關,認為判決有不符證據法則等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