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工扮書記官騙錢被逮!吐露悲慘身世獲輕判
張男加入詐騙集團,被指派假扮書記官向黃姓女被害人取走70萬贓款,數日後遭逮。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張男與妻子育有年僅3歲的稚女,一家三口住在小屋裡,平時就靠他一人在工地工作,領日薪、月收入約2萬元度日;他日前經濟拮据加入詐騙集團,成功得手70萬後隨即被逮。警詢時,他吐露悲慘生活現況,案子進入法院後,法官考量他從小就父母離異,加上目前確實有經濟壓力,是唯一經濟來源,依詐欺罪判有期徒刑1年5月,可上訴。
去年7月,張男加入詐騙集團,同月24日即被指派假扮書記官向黃姓女被害人取走70萬贓款,數日後遭逮。張在警詢時吐露身世,父母在國小三年級時離異,他跟著母親,之後雖升上國中,但對念書沒興趣就肄業,開始四處打零工;認識目前老婆後,兩人生下現年僅3歲的稚女。
張男的女兒出生後,開銷更大,粗工薪水根本不堪負荷,才會冒險加入詐騙集團,怎知第一次騙人就被逮,已知錯。
法院開庭時,雖目前仍未與被害人和解,但審酌他確實自小就須承擔單親家庭壓力,後又有家室需維持,在詐騙集團中又非主嫌,僅是取款角色,因此在本刑最高7年以下的詐欺取財罪且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判刑1年5月,給予自新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