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運輸爆炸案有前例 高鐵炸彈客年初判刑20年
高鐵炸彈案中的主嫌律師胡宗賢(右) 今年初才被判刑20年定讞,今天就傳出台鐵爆炸案。(記者朱沛雄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颱風夜晚上不平靜!今晚9點多,台鐵松山火車站驚傳火車爆炸,造成至少21名乘客輕、重傷,台北地檢署已指派重大刑案專組主任檢察官騰治平及組內檢察官到場,釐清爆炸原因究竟是人為或意外;據悉,警方現已鎖定1名疑似炸彈客。先前高鐵也曾傳出遭炸彈客胡宗賢放置炸彈,今年1月27日,最高法院才依殺人未遂罪,判胡宗賢20年徒刑定讞。
103年4月12日,胡宗賢為宣洩對社會不滿,意圖製造災難趁機放空期貨獲利,竟夥同計程車司機朱亞東,由朱從高鐵台中站上車,將2只炸彈行李箱放上高鐵列車後,胡隨即以網路下單方式,放空摩根台股指數期貨500口,兩人再把貼有「關聖帝君千秋馬英九」紙張的2只炸彈行李箱,放在立委盧嘉辰服務處門口,所幸未造成傷亡。
一審時,具有律師身分的胡宗賢,被判刑22年、朱亞東判12年,二審胡男改判20年、朱男改判10年半;高院更一審也判胡男20年、朱男10年半,今年1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