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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正案主謀邱和順聲請再審遭駁回確定

    陸正案主謀邱和順(左)聲請再審遭駁回確定。(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陸正案主謀邱和順(左)聲請再審遭駁回確定。(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2016/07/05 11:24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最高法院認定邱和順為纏訟達27年的學童陸正被綁架撕票案、女保險員柯洪玉蘭遭強盜分屍案主謀,民間司改會等團體認為邱和順是無辜的,協助邱男聲請再審,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認為無證據證明邱男遭刑求做出不實自白,駁回邱男的抗告案確定。

    曾押解邱和順的新竹退休刑警吳先生曾出面替邱喊冤,指邱遭刑求逼供才承認犯案,不過吳未承辦過邱案。

    學童陸正76年間被綁架撕票,陸正被害前,女保險員柯洪玉蘭遭強盜分屍,檢警調查後,認為邱和順涉案情節重大,將邱的友人林坤明和邱的同居人吳淑貞提起公訴,最高法院100年7月28日維持高院更十一審見解,判決邱和順兩個死刑定讞,同案被告林坤明判刑17年,邱和順的同居人吳淑貞獲判10年確定。

    歷審判決指出,邱和順等人76年12月21日傍晚6點多,在新竹市擄走10歲學童陸正,殺害後棄屍苗栗海邊,再向陸正家屬勒贖100萬元得逞;邱等人殺害陸正之前,同年11月24日,將保險營業員柯洪玉蘭約出殺害分屍,棄屍苗栗輝煌牧場旁懸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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