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性戀摸就有紅包? 色誘「男同志」猥褻勒索
圖為同志大遊行。(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王姓、陳姓與洪姓男子,知道北區英才公園內常有同性戀者相互猥褻,認為「被同性戀摸,就有紅包可以拿」,3人合謀設局勒索「同志」,前年國慶日於英才公園內找目標,見林姓「男同志」戴著金項鍊,遂由王男引誘林男,到附近民龍公園內的「兒童區」口交猥褻,再由另2人出面強索紅包,卻僅得款3200元,台中地院依恐嚇取財罪,判處王男徒刑1年,陳男徒刑8月,洪男1年6月徒刑,可以上訴。
判決書指出,上述3人知道英才公園常有同性戀者聚集,前年國慶日凌晨0時許,洪男說,「只要到英才公園內遇到同性戀,被同性戀摸,就有紅包可以拿」,3人遂到英才公園找勒索目標,見林姓男子戴鑲寶石的18K金項鍊,由38歲的洪男,以及51歲的王男,先後「色誘」林男,不過,林男比較喜歡年老的王男,不喜歡38歲比較年輕的洪男,遂由王男帶著林男,徒步5分鐘,到燈光比較昏暗的民龍公園,並由王男露出生殖器,引誘林男口交。
就在關鍵時刻,王男把林男推開,指責:「你非禮我,要怎麼解決?」,林男很快就知道自己被設局「男男仙人跳」,大聲呼叫「搶劫」,王男遂痛毆林男,把林男打得嘴角出血,金項鍊、眼鏡掉落地上,此時洪男現身取走金項鍊,2人威逼拿錢賠償,但林男口袋只剩200元,2人取走現金之後,陳男也接著現身,恐嚇說:「你對我兄弟做這種事情,要包紅包解決」,不過,林男身上已沒錢,附近又有一對情侶走近,3人尚未取得紅包就離去。
法院審理時,王男說,他只是跟林男擦身而過,林男就一路尾隨,還對他動手動腳,口出「我喜歡你」,他遂與林男步行5分鐘,到民龍公園內的兒童區,林男拉開他的褲檔想口交,他猛力推林男,導致林男摔倒,他沒有毆打林男,項鍊得款3000元,另2人則承認想勒索同性戀,但沒有搶奪強盜林男,台中地院依恐嚇取財罪判處王男徒刑1年,陳男徒刑8月,洪男則判處徒刑1年6月,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