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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章命案逾追訴期 黃母:感覺其他軍冤案也沒希望了

對於兒子黃國章的案件面臨公訴不受理,黃母陳碧娥質疑,「難道艦長一點責任都沒有嗎?」黃母也提到,感覺「其他軍冤案也沒有未來、沒有希望了」。(資料照,記者黃良傑攝)

對於兒子黃國章的案件面臨公訴不受理,黃母陳碧娥質疑,「難道艦長一點責任都沒有嗎?」黃母也提到,感覺「其他軍冤案也沒有未來、沒有希望了」。(資料照,記者黃良傑攝)

2016/06/23 18:0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海軍南陽艦二兵黃國章在1995年時出海失蹤,6天後發現遺體,黃母質疑兒子在軍中被凌虐,行政院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前年將本案移交高雄地檢署重啟調查,但今上午高雄地院法官以舊案再行起訴缺乏新證據、超過追訴期等理由,判決公訴不受理,黃國章的母親陳碧娥對此哀嘆,我(黃母)當然拿不到新事證啊!到現在還是回到當年的原點,在跟原先體制打架!對於業務過失部分不追究,她也無法接受。

南陽艦19歲二兵黃國章於1995年6月9日出海不久後失蹤,時任艦長馮逸成獲報後除下令全艦清查人數,也持續航行,約5小時後才通報艦隊作戰中心有人失蹤;中國福建漁民則於6天後打撈到黃男遺體,並在中國火化,黃母質疑兒子是遭老兵凌虐致死並棄屍海中。

軍冤申訴委員會前年將本案移交高雄地檢署重啟調查,雄檢偵結認定艦長馮逸成有疏失,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但因業務過失致死罪嫌的追訴權時效期間為10年,而本案發生在1995年,至2005年追訴時效已經消滅,今上午9時25分高雄地院法官則宣判,全案已逾追訴期,公訴不受理,艦長脫罪。

《蘋果》報導,黃母陳碧娥指出,軍中發生官兵重大傷亡案件,主官本來就該負全責,早先依軍法審理時,卻在官官相護下讓前艦長全身而退,到了司法審理卻又維持原先軍法審理的判決,讓她哀嘆是在讓家屬面對一次又一次的折磨和傷害。黃母也提到,全案一開始是被以凶殺案移送至高雄地檢署,但雄檢偵查後,卻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馮逸成,高雄地院卻又以案件已超過10年追訴期,且無其他新事證為由判公訴不受理,真的讓她非常無力,感覺又回到當年的原點,在跟原先體制打架。

黃母也質疑,照片上黃國章遺體有頭部插釘等傷勢,若不是意外或他殺,那是什麼?對於這件具有代表性的軍事冤案面臨公訴不受理,黃母感覺「其他軍冤案也沒有未來、沒有希望了」,她希望新政府、總統蔡英文能重視軍方冤案,雄檢也能朝黃國章疑遭他殺案全力偵查,找出害死兒子的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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