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慘!賣水果貪小利 員工夫婦同遭法辦
員林1名受雇水果攤的婦人,貪小利,夫妻同遭起訴。(記者顏宏駿攝)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員林市一名受雇於水果攤的婦人,每次老公前來購買時,就偷偷給予優待,原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但老闆早就起疑,遂從店內的錄影監視器中揪出證據,婦人和其先生被依背信罪起訴。
該名江姓婦人已經在這間水果行工作2年,因為工作態度勤奮,深獲老闆夫婦信賴,拔擢為櫃台出納,專門負責結帳。
但老闆發現,今年以來店裡收入經常有短少的現象,老闆開始懷疑江婦「暗槓現金」,卻苦無證據,於是在其詹姓丈夫前來購買時仔細端詳,果然發現其中「藏有玄機」。
3月22日其丈夫下午買了價值300元的水果,只見他拿給江婦一張千元鈔,江婦竟找給他800元。
隔天丈夫再來光顧,買了200元的蘋果和2顆哈蜜瓜、1包棗子,價格已逾500元,而丈夫同樣給江婦1000元,江婦還是找他800元。
張姓老闆從監視器看得一清二楚,這次再也按捺不住,江婦因罪證確鑿,被警方依背信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