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炒手俞宗碧 犯3罪判5年6月
股市炒手俞宗碧(中)涉嫌在95年間炒股獲利,審理期間逃亡中國,調查局去年8月將其押返台灣。(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股市炒手俞宗碧,94至96年間涉嫌勾結公司派,炒作寶島極光、堃昶、協禧等上櫃公司股票,案發後潛逃出境,去年8月從中國押解返台,台中地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3罪,判處5年6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50歲俞宗碧94年間與堃昶公司董事長特助黃嘉敏(董事長張政文之配偶,被判2年)、該公司承銷部經理黃啟洲(被判1年4月),因堃昶在股市交易量低迷,黃嘉敏發現股價低於可轉換公司債的價格,勾結俞宗碧、吳鈺鈴(證券營業員、被判2年)、全偉成(香港地區英屬維京群島阜豐投顧公司負責人、通緝中)等人,在94年2月至6月間以相對買賣方式(左手賣右手)超過7000張股票,事後俞宗碧獲得2百萬報酬。
另在94年初協禧公司副董事長謝郭秀英(被判2年)、蔡學輝(董事長特助、被判2年)、陳文吉(股市炒手、被判2年)等人加上俞宗碧,為了製造協禧公司股票交易熱絡假象,勾結炒作股票,也找來全偉成、吳鈺鈴等人充當外資,套殺股市散戶,事後俞宗碧獲得數百萬報酬。
另外從95年元月至6月、95年8月至96年1月,寶島極光公司派董事長盧美評(已歿,提供資金及股票)、炒手楊振霆(被判2年)、俞宗碧,後來盧美評孫女公司股東盧玉茵(被判2年6月)加入,利用人頭戶炒作股票,其中俞宗碧還一度引進「王志仁」來配合炒作,楊振霆利用財經媒體炒作利多消息,雙方因利益問題起糾紛,還發生黑道談判、開槍事件。
而此案爆發後,俞宗碧潛逃出境,去年8月才從中國押解回台受審,台中地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3罪,判處俞宗碧5年6月徒刑,不法獲利700餘萬元沒入。 (更新11: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