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友人報「老鼠冤」莽男點煙火炸超商
26歲的陳男因友人曾與三重某超商店員發生衝突,為幫友人出氣,去年11月下午,陳男竟在超商點燃煙火,燒毀超商架上的零食、咖啡、鮮奶等物品。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金仁晧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26歲的陳男因友人曾與三重某超商店員發生衝突,為幫友人出氣,去年11月下午,陳男竟在超商點燃煙火,燒毀超商架上的零食、咖啡、鮮奶等物品,超商天花板冷氣出風口也被燒黑,犯案逃跑前,陳男還趁隙偷了瓶奶茶,事後店長調閱監視器畫面報警提告。
新北地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行,法官依公共危險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2月;竊盜罪部分,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