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摸2兒子的「鳥」 22罪判2年緩刑5年
2名寄養男童返原生家庭團聚,被輕度智能障礙媽玩弄下體,男童告訴社工被生母「摸鳥」,高雄地院審結確認22罪,判生母應執行2年徒刑、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圖為示意圖。(資料照,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2名寄養男童返原生家庭團聚,竟是噩夢開始,被輕度智能障礙媽玩弄下體,男童告訴社工被生母「摸鳥」,生母坦承但供詞反覆,高雄地院審結確認22罪,依家暴、妨害性自主等罪,判生母應執行2年徒刑、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案發生時間期達3年,當時被害男童兩兄弟僅7歲、10歲,2童因原生家庭功能低落,被社會局安置寄養家庭,100年至103年間固定時間返原生家庭住2日,因2兄弟都曾被生母叫進房「摸鳥」把玩,男童因害怕、不舒服並告訴社工。
男童告訴社工「媽媽每次都叫我把褲子脫下來,然後....用手把我生殖器的包皮向下用力拉」,男童表示有言語抵抗,曾向生母說過這樣拉會痛,而且心裡感覺毛毛的。
經社工深入訪談認為不單純,恐非只是「碰觸」,已涉及妨害性自主程度,將弱智母移送法辦,經調查各對2名幼子猥褻11次,法官判被告應執行2年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