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電鍍廠偷排廢水 檢警耗時1年終於查獲
警察與環保人員爬入排水涵洞內,採集電鍍工廠排放的廢水。(記者張瑞楨翻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環保局在1年多前,發現太平區採集的水體,「鎳」等重金屬含量超過標準,懷疑是一家電鍍工廠偷排廢水,但卻苦無證據,報請檢察官指揮後,昨天趁著大雨滂沱,警察爬入排水涵洞內,「人贓俱獲」抓到一家電鍍工廠偷排廢水,這家電鍍廠雖擁有污水處理設施,卻為了節省每月20萬元藥劑等費用而毒害全民,不過,檢方複訊後,給予5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洪家原,昨天趁著大雨滂沱,電鍍工廠可能趁機排放廢水時,指揮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與台中市環保局,搜索這家惡質工廠,他們兵分兩路,一路人馬爬入排水涵洞,採集電鍍廠的廢水,另一路人馬進入電鍍廠尋找暗管。
這起偷排廢水案,源於1年多前,台中市環保局在太平區數條溪流溝圳內採得的水體,重金屬「鎳」、「總鉻」及「六價鉻」都超過標準,懷疑是這家電鍍工廠偷排廢水,但派員訪查時,工廠只要發現周圍有陌生人,就會立即停止偷排,環保局無法人贓俱獲,只好報請檢察官指揮。
上述爬入排水涵洞的警察與環保人員,採集電鍍廠排放的水體,初步檢驗含重金屬「鎳」超過標準27.3倍,「總鉻」超過標準13.3倍,「六價鉻」超過標準5.6倍,堪稱「人贓俱獲」,另一路人馬也在電鍍廠內,找到偷排的水管。
警方調查,這家電鍍廠的賴姓負責人與員工4人,想要節省水電費與藥劑費,正常的廢水處理程序,是先加入藥劑,讓藥劑與廢水內的重金屬結合,沈澱成為污泥,達到排放標準的廢水,再稀釋排放出去,這家「不良」電鍍廠,偷接兩條水管,一條偷排沒有任何處理的廢水,另一條則偷排已處理過,但還不符合排放標準,也尚未稀釋的廢水,每個月可以省下藥劑費、稀釋廢水的水費、污泥處理費與電費共20萬元。
依水污染防治法,這家電鍍工廠排放有害人體健康又嚴重污染環境的廢水,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至1500萬元以下罰金,檢察官複訊後,將賴姓實際負責人與員工共3人以5萬元交保,李姓掛名的負責人,則以2萬元交保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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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著雨勢暫緩,警察與環保人員爬入排水涵洞內,採集電鍍工廠排放的廢水。(記者張瑞楨翻攝)
警察與環保人員爬入涵洞採集廢水。(記者張瑞楨翻攝)
廢水的重金屬「鎳」、「總鉻」及「六價鉻」都超過標準。(記者張瑞楨翻攝)
電鍍工廠用一條橘色的水管,把沒有任何處理的電鍍廢水,偷排入排水溝。(記者張瑞楨翻攝)
警方找到電鍍工廠用塑膠水管,偷偷把廢水排入水溝。(記者張瑞楨翻攝)
檢警與環保人員進入工廠尋找暗管。(記者張瑞楨翻攝)
檢警與環保人員進入工廠尋找暗管。(記者張瑞楨翻攝)
檢警與環保人員進入工廠尋找暗管。(記者張瑞楨翻攝)
電鍍工廠還用類似洗衣機的排水管,把廢水排入排水溝。(記者張瑞楨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