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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回路邊盆栽 婦人吃竊盜官司

69歲的楊姓婦人抱走路邊的桂花盆栽,雖然最後和解,但竊盜為公訴罪,警方只好將她送法辦。(記者黃良傑翻攝)

69歲的楊姓婦人抱走路邊的桂花盆栽,雖然最後和解,但竊盜為公訴罪,警方只好將她送法辦。(記者黃良傑翻攝)

2016/06/12 14:21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楊姓婦人路過新興區一家店家,見門口路邊有桂花盆栽,誤以為無主,抱上機車載回家種,店家報警循線找上69歲楊婦,她回警:「放在外面就是沒人要的啊」,失主原諒了楊婦,因竊盜罪是公訴罪,新興警方今仍函送法辦。

五福二所接獲店家報案,指店門口裝飾用的桂花盆栽,遭不明人士偷走,警方調閱監視器後,發現一名婦人騎機車經過,繞了一圈又回到被害人開的店,大大方方地將放在門口外的桂花盆栽,搬上機車腳踏墊後離去,警方以車追人鎖定年近7旬的楊姓老婦。

警方通知楊婦到案,她立即將「贓物」桂花盆栽搬來派出所,警方好奇她為何偷盆栽,楊婦回答員警:「放在外面就是沒人要的啊!所以我把它帶回家種」,她以為在電線桿下,不是騎樓下的盆栽是無主的,讓全場員警和失主聽到全愣住。

員警花了1個多小時告訴楊婦,即使東西放在路邊,任何人取走仍會算偷,雙方經調解後,被害人向警方表示願原諒楊婦,因竊盜屬公訴罪,警方只能將楊婦函送法辦,並再三告誡楊婦:「路邊野花不要採,路邊盆栽別亂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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