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成員將入獄 蔡丁貴等人在北檢前抗議
故宮南院潑漆被告之一陳妙婷、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等6日於北檢召開「轉型正義,燒旗有理」記者會,聲援同為潑漆將入監服刑的陳儀庭,陳妙婷(右二)談到國旗時,比出中指手勢。(記者黃耀徵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主張台獨的青年台灣國成員陳儀庭,在228公園內舉辦「十月淪陷、反殖焚旗」記者會,會中他當眾焚燒2面中華民國國旗,向所有生長於台灣的人宣示:「我是台灣人,我要建立屬於自己的國家!」被警方依現行犯逮捕送辦,後遭判拘役20日;陳原定今年4月8日就要入監執行,但他不予配合中華民國司法,展開不合作運動。陳今(6)天準備入監,支持他的民眾,上午11時先在台北地檢署前舉辦「陳儀庭入監記者會」,會中找來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發言,他開口就說「要向陳學習」。
蔡丁貴說,「我是來跟陳儀庭學習的」長期以來,很多社團跟個人,都是在宣傳體制外的抗爭.體制外的抗爭就是不參加體制內的活動,陳現在做的就是為暴力抗爭的行動,體制外的抗爭就是知道在不公不義的情況下,即使有法律的規定,我們知道要打破,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處罰,當然這種制裁與處罰對台灣人民來說,是不合理、不公義的。
蔡也提到,陳願意承擔這個後果,就是很正確的違反體制外的抗爭,值得學習;蔡認為,不要怕被關,因為太怕被關,導致體制長久以來,都無法打破,只有嘴上談談。「我今天來是來學習陳儀庭的勇氣」,蔡說,因為自己抗爭已經8年了,但到目前為止,還未被關過,希望今天之後能鼓起勇氣,在以後接受判刑時,也要入監服刑。
活動過程順利進行,也焚燒事先準備好的文宣,最後卻因抗議民眾與現場警方各有堅持,擦槍走火;過程中,先為金爐拉扯,順利搬離後,另一處竟有文宣起火,掉落在台北地檢署門口,幸及時撲滅,才未釀更大火勢。
本案起因於日前雙十國慶時,中正橋上有40多面國旗遭人用利刃割毀,當時警方追查是10多名穿套口罩、手套,手持美工刀的年輕人所為。
10月28日下午2點28分,台灣國在228公園內召開「十月淪陷 反殖焚旗」記者會,會中除了當眾焚燒2面中華民國國旗,陳儀庭等人也承認在國慶日凌晨破壞國旗的就是他們,強調十月淪陷70年,中華民國不是台灣人的國家,以拆中華民國國旗表達台灣人對中國殖民政權的反抗,雖然知道會受到中華民國法律審判,但也不會迴避自己的所做所為。
陳儀庭等人表示,國民黨劫收台灣後,我們就失去了台語、客語、原住民族語等母語,也失去了建立自身文化的機會、失去了土地、經濟的主導權,因此我們希望透過割旗反殖行動,向所有生長於台灣的人宣示,強調「我是台灣人,我要建立屬於自己的國家!」
據了解,警方見國旗被丟入焚燒後,立即上前持滅火器撲滅火源,並將陳儀庭依侮辱國旗罪嫌逮捕送辦;台北地檢署偵訊時,陳男坦承所為,並稱中華民國的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不是我認同的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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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記者會,蔡丁貴等人到場。(記者溫于德攝)
故宮南院潑漆被告之一陳妙婷、台灣國蔡警方將陳妙婷及同伴namoh nofu pacidal送上警車帶走。(記者黃耀徵攝)
聲援記者會,蔡丁貴等人發言結束,開始燒文宣。(記者溫于德攝)
聲援同為潑漆將入監服刑的陳儀庭,現場焚燒國旗,員警上前撲滅火勢。(記者黃耀徵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