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20萬元賄款包庇業者濫倒廢土 金山警遭判2年徒刑
良田上被傾倒大量建築廢棄物,已無法耕種。(資料照,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林嘉東、吳政峰/基隆報導〕新北市警局金山分局重光派出所警員項繼賢,被控收受土方業者20萬元賄款,包庇業者濫倒廢土案。基隆地院判項繼賢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緩刑5年,並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本案另有已退休的前重光所長蔡明和、金山所警員黃柏松與許榮村等3名警員涉案
,除黃、許已獲15萬元交保外,蔡仍遭法院羈押中。
判決書指出,土方業者林揚坤想要在新北市金山區文化段農地,回填營建廢棄物;林為免遭向新北市警局金山分局金山派出所取締,透過時任重光派出所的警員項繼賢打點金山派出所,2人並於前年8月間開工時,期約完工後,由林坤揚支付台幣20萬元後謝給項及金山派出所警員。
項員接受林期約賄賂後,包庇林揚坤不調查、通報與取締,甚至帶茶葉至金山派出所長行賄、關說,希望金山派出所減少前往盤查、取締,但未獲所長同意。
林因此遭民眾檢舉,還被金山派出所勒令停工;林遭停工後,仍不斷找項員前往周旋,項員因無力關說金山派出所前往取締,便不再與林聯絡。
法院認為項員收受20萬元,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7條悖職期約賄賂罪,判項2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緩刑5年,並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林坤揚另被控貪污治罪條例11條第4項、第一項期約賄賂罪,因林自首,獲判免刑。
重光所長蔡明和仍遭法院羈押中。圖為蔡明和日前遭法警押解至基隆看守所。(資料照,記者林嘉東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