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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志龍羊肉店 掛畫侵權故宮

鄭志龍開設的涮羊肉店,因未經故宮同意,就在店內其畫作,遭故宮索賠18,200元。(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鄭志龍開設的涮羊肉店,因未經故宮同意,就在店內其畫作,遭故宮索賠18,200元。(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2009/01/17 19:2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立委鄭志龍在開設的涮羊肉火鍋店,畫有大幅的元世祖畫像。不過,近日卻遭故宮員工檢舉抄襲,鄭志龍恐涉侵權罪。

國內一代籃球明星鄭志龍,因在店內刊載,故宮典藏的元世祖畫像,未經故宮方面同意就擅自使用,被故宮員工發現檢舉,追繳1萬8千多元。

鄭志龍所開的元世祖涮羊肉店,顧「店名」思義,就在店內牆壁,畫起大大的元世組半身照。經故宮調查,原來店內的海報就是直接從故宮原圖輸出,故宮要求索賠授權金。故宮副院長馮明珠表示,因為他用了我們的圖檔,所以他必須要交著作權的使用費用。

由於,鄭志龍在店內共刊載了2幅來自故宮的檔案的圖片,根據智慧財產權,違規業者使用一張,就必須向原出處,繳交9100元的授權費用。計算下來,鄭志龍必須付給故宮18,200。據悉,對於侵權一事,鄭志龍低調不回應,但願意配合繳付授權費。

民間傳說,遊牧民族的元世祖在征討時,四處為家,無法好好料理食物,才將羊肉涮熱湯,卻意外美味。根據消息指出,鄭志龍就是這個原因,才會選擇在店內放置元世祖的相關圖片,好讓顧客感受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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