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黑心麵條加硼砂 業者「深知悔悟」輕判又緩刑

    有業者違法使用硼砂製做麵條。圖與本新聞中廠商無關。(記者蔡淑媛翻攝)

    有業者違法使用硼砂製做麵條。圖與本新聞中廠商無關。(記者蔡淑媛翻攝)

    2016/06/02 10:49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東區「大裕製麵廠」負責人李茂雄,約10年前開始經營,被查獲在104年10月後向化工業者購入硼酸鈉(俗稱硼砂),是未經許可添加物,可在製麵過程加速瀝水效果,縮短製程,以日產40台斤出售牟利,法官審酌被告深知悔悟,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8月徒刑、緩刑兩年,犯罪所得2萬8000餘元沒入,另支付公庫10萬元。

    判決書指出,「大裕製麵廠」約從10年前從事製作麵條、水餃皮及販售業務,被查獲從104年10月間起,使用了未經衛生主管機關許可的添加物硼酸鈉(俗稱硼砂),發現在製麵過程加硼砂,可以加速凝固、瀝水,有效縮短製麵時程,可是硼砂屬於有毒物質,他在蒸煮麵條的沸水中,以每60公升水加2湯匙硼砂的比例,放進蒸煮過程。

    李某供稱他每日生產僅40台斤,零售價每台斤25元,批發價每台斤16元,在沒有其他佐證之下,計算被告犯罪所得,罪疑唯輕,從104年10月20日至12月18日被查獲,扣除例假日(週六、週日),且以較少每台斤16元計算,犯罪所得是2萬8160元應沒入。

    另審酌被告國小畢業,家庭經濟勉持,無前科,坦承犯行,深知悔悟,法官相信他不會再犯,判處8月徒刑,給予緩刑兩年,另支付公庫10萬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