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載女姓友人出車禍死亡 水泥工判賠117萬
蔡男無照駕駛、闖紅燈造成後載的萬女死亡,肇事現場警方正進行搜證。(資料照,記者葉永騫攝)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男子蔡文章去年6月無照騎機車載女姓友人萬瓊珍,在屏東萬丹鄉巖仔路口闖紅燈撞到另一部機車,造成後座的萬女飛出被大拖車輾斃,屏東地方法院判處萬男需賠償117萬餘元。
去年6月15日下午男子蔡文章無照駕駛一部機車,後座戴女姓友人萬瓊珍,高速從巖仔路由西往東行駛,經過仙吉路交叉路口時,直接闖紅燈與楊姓機車騎士相撞,造成萬女摔落快車道上,被一部大型拖車輾斃,蔡文章事後還逃離現場,但仍被警方逮捕送辦,屏東地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
萬女的父親和家人對蔡男提出損害賠償告訴,要求賠償500萬元,法官審理後判賠117萬8784元,並同意假執行,但被告的蔡男名下沒有任何不動產,入監服刑前是擔任水泥工,每月收入才3、4萬元,根本沒有財產,因此萬女父親想拿到賠償金有點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