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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溝旁亂排水肥 臭味薰天遭逮送辦

水溝旁亂排水肥,環保局、警方查獲。(記者蔡政珉翻攝)

水溝旁亂排水肥,環保局、警方查獲。(記者蔡政珉翻攝)

2016/05/30 21:00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真的很誇張,水肥車居然在路邊水溝亂排!縣府環保局、縣警局通霄警分局獲報,在苑裡鎮介壽路出現水肥車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剌剌在路旁水溝排放水肥,現場臭味薰天也引起注意。經警方與環保局到場稽查後,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規定移送環保署環保警察依法偵辦。

最近通霄、苑裡地區又接連發生裝潢用建築廢棄物被倒在路中間或是私有土地上,也引起不少縣民憤怒,痛批偷倒者膽大妄為,破壞環境,目前警方也積極偵辦中。

環保局說,多次接獲民眾陳情,目前通霄、苑裡地區以偷排污水至農田水利溝案件最多,而且業者都是挑選無監視系統地區排放。

縣府環保局表示,苑裡鎮近年來屢屢傳出農田水利溝偷排廢水,造成稻葉枯黃,幸好未對農田土壤造成污染。但是這樣的偷排放污水以及亂倒廢棄物等行為,已經引起環保局和環保警察注意。

環保局表示,最近查緝到偷排水肥案件,或是偷倒建築用廢棄物或污水至水利溝,都將觸犯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款規定,「未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未依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內容貯存、清除、處理廢棄物」。

環保局說,違反上述法令者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民眾如果發現可疑人車時,儘速向警方或環保局報案處理,環保局將積極與環保警察、當地警方加強巡查。環保局也會商請便衣警察探訪可疑人車,配合相關警方查緝系統舉發不法行為,呼籲業者或違法行為人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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