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警局X光機弊案 1航警遭收押
航空警察局103年採購雙射源X光檢查儀案,桃園檢調追查發現裡頭疑涉「放水」,航警局孫姓股長遭裁定收押禁見。(記者朱沛雄攝)
〔記者朱沛雄/桃園機場報導〕航警局103年度採購的雙射源X光檢查儀驗收時發現產品品質有瑕疵,航警局於104年5月11日主動報請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其中一名涉案的航警局孫姓股長今天下午遭地檢署裁定收押禁見,航警局立即依規定予以停職並報警政署核辦。
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劉玉書檢察官27日上午9時許,指揮航警局督訓科及桃園市調處機動站,前往航警局搜索涉案劉姓科長、孫姓股長、于姓副大隊長辦公處所,航警局派員將3名涉案人員主動帶至桃園市調處機動站接受調查,經檢察官複訊後,劉姓科長、于姓副大隊長無保請回,孫員姓股長聲請羈押。
據了解,航警局當時除了主動報請桃園地檢署調查之外,並於104年7月1日已經將當時在航保科負責X光檢查儀相關採購業務孫姓警官調離原職務場所,不得再接觸X光檢查儀相關採購業務。今天下午桃園地檢署裁定孫姓股長收押禁見後,航警局立即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予以停職並報警政署核辦。
航警局表示,該批雙射源X光檢查儀採購辦理驗收時,發現品質有瑕疵,嚴格責由廠商立即改善,經過再次辦理複驗均合格,符合政府採購法相關規範,目前該儀器設置於桃園機場第一、二航廈及貨運站使用,功能穩定正常。
航空警察局103年採購雙射源X光檢查儀案,桃園檢調追查發現裡頭疑涉「放水」,航警局孫姓股長遭裁定收押禁見。(記者朱沛雄攝)
航空警察局103年採購雙射源X光檢查儀案,桃園檢調追查發現裡頭疑涉「放水」,航警局孫姓股長遭裁定收押禁見。(記者朱沛雄攝)
航空警察局103年採購雙射源X光檢查儀案,桃園檢調追查發現裡頭疑涉「放水」,航警局孫姓股長遭裁定收押禁見。(記者朱沛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