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管塞妻下體 竟問「為何表情難看?」
2016/05/26 16:30
〔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女子小芬(化名)指控丈夫對她性侵,拿直徑4公分的玻璃燈管套入假陽具,強塞入她的陰道,她當下表示拒絕,丈夫還揶揄「影片裡演員表情很舒服,為何妳的表情這麼難看?」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4年6月徒刑。
開庭時小芬表示,97年開始,她和丈夫就開始有「不正常的性行為」,丈夫會拿電動按摩棒或拿玻璃燈套假陽具,塞入她的陰道,因為很硬,她會感到疼痛,曾多次表示不要這樣。
小芬回憶,丈夫曾詢問她「影片裡的演員表情很舒服,為何妳的表情這麼難看」,她只好解釋「那是演員,我是妳老婆,而我很痛」,但丈夫仍舊講不聽,103年5月20日又故技重施,拿直徑4公分的燈管套假陽具,塞進她的下體,造成慢性子宮頸炎,她身心受創。
依照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診斷證明,小芬確實患有骨盆腔炎及慢性子宮頸炎,且看診時,小芬就有告知曾被丈夫不當性交;醫師亦出庭證稱,小芬陰道有傷口感染,遭異物插入的確可能會引發這些症狀。
儘管丈夫質疑小芬是為了離婚才提告,他沒有性侵,但法官認為,小芬指證歷歷,且測謊通過,判丈夫4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