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翁「摸兩粒 」 被判刑易科罰金
2016/05/25 12:5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基隆市77歲李姓老翁去年搭電梯時,見到電梯內有牽著2隻小狗的妙齡女郎小芬(化名),一時「性」起,趁她雙手忙著梳理秀髮時,竟帶著笑意2度伸手觸摸她的胸部,小芬怒告李翁對她性騒擾,高等法院審酌李翁年事已高,今依違反性擾騷防治法輕判李翁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
高等法院審理認為,李翁應訊堅決否認對小芬摸乳等性騷擾犯行,辯稱只是2度拉小芬腰間的衣服,動機是「一時興起」,但被進一步追問後,李翁先指稱「只是要和小芬玩」,不久又改口「因小芬先捉弄我,我才和她相互捉弄」,後來又出現第3種版本說「不滿遭小芬嘲諷,氣急之下手拉她的衣服2下,表達抗議。」
小芬堅稱「我根本不認識李翁」,綜合相關事證顯示李翁說詞有重大矛盾、不實,且依電梯內的監視攝影機內容,李翁確有2度觸及小芬胸部,因此認定李翁性騷擾犯行明確,判他有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