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行車糾紛 男子開槍被起訴
張嫌僅因行車糾紛就開槍,子彈射進騎士腹部。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今年農曆年前,31歲張男開車經台中市清水區中山路某條3米寬產業道路,被一部機車擋路,張嫌下車叫囂,與21歲王姓騎士起口角,拿出手槍以槍把敲騎士的頭,騎士也不甘示弱拿安全帽反擊,張嫌竟然就開槍,子彈射進騎士腹部,張嫌又持續開第二槍(未射中),王某經送醫後救回一命,檢察官依殺人罪起訴張男。
起訴書指出,今年2月3日晚上10時許,張男開車又隨身攜帶改造槍、彈,行經中市清水區中山路某條3米寬產業道路,被一部機車擋路,張嫌下車與21歲王姓騎士發生口角。
而王姓騎士因忘記攜帶住家鑰匙,將機車臨時停於巷道馬路,翻牆進入家中再回頭來開門及牽車。王男回來牽機車時,張男嗆說:「路你家開的喔!」王男也反嗆:「好膽你下車啊!」
雙方脾氣都不好,惹毛張嫌拿出手槍以槍柄敲打王某的頭,王某不甘示弱拿安全帽反擊,沒想到張嫌竟開槍,一槍射中王男左腹部,第二槍未擊中,子彈卡在肚子內,王男摸著肚子感到熱熱才知中槍了,張嫌也隨即開車逃逸,王經送醫開刀撿回一命。
張嫌開槍後,帶著女友跑到朋友家躲起來,過年後2月14日被警方循線逮捕歸案。張嫌有傷害及妨害自由前科,當過隨車小弟、陣頭,購入改造手槍隨身攜帶,全案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