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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徵收就遭開路40年 地主抗爭討補償

地主冒雨在馬路上拉白布條抗議,要求政府盡速處理土地補償費。(記者劉濱銓攝)

地主冒雨在馬路上拉白布條抗議,要求政府盡速處理土地補償費。(記者劉濱銓攝)

2016/05/23 19:42

〔記者劉濱銓/南投報導〕南投市區台14乙線中興路近信義街口,今有地主群起抗爭表示,早期該區全是農地,惟闢成省道卻未辦理徵收,後來他們到處爭取補償,但公部門卻互踢皮球,而今南投縣政府在此進行污水下水道工程,也未經地主同意就施工,他們要求立即停工,直到賠償爭議解決才能復工。

今下午地主號召其他地主與民眾,冒雨在該路段拉白布條抗議,縣議員陳翰立、李洲忠也到場聲援,眾人高喊「還我補償費」,要縣府與公路總局出來面對,不要再推卸責任。

蕭姓地主今拿出土地權狀說,民國62年政府在此開闢道路,當時他們因不熟悉法令,就讓公部門在此開路,之後土地管理交給共同管理人,認為未經徵收就開路損害地主權益,便開始爭取賠償,而據交通部訴願決定書內容,要求公路總局應對既成道路編列徵收補償費,並自民國91年起分15年度逐步編列預算解決,但15年都快過完了,補償依舊無下文。

地主說,近期縣府在此進行污水下水道工程,但施工都沒跟地主通知,而過去30年來,台電、中華電信、台水、瓦斯公司等8大公、民營單位都此埋設管線,簡直是占地主便宜在營利,若再不出面抗爭討回應有權益,屆時縣府工程結束,拍拍屁股走人,就再也沒有人會理他們了。

縣議員陳翰立、李洲忠表示,政府不理不睬30、40年,且該路段地下管線公、民營單位相當多,但自始至終地主都未獲應有補償,教民眾情何以堪,政府應正視並解決。

對此,縣府工務處表示,該路段主管機關為公路總局南投工務段,施工也是經該單位同意才會進行,但就地主所稱的爭議路段,他們會先暫停施工,並邀集工務段與其他管線業者一同釐清責任歸屬,盼讓爭議獲得解決。

地主不滿(右一)土地補償遲未獲解決,要求施作地下管線的縣府必須出面協調,縣議員陳翰立(右二起)、李洲忠也到場聲援。(記者劉濱銓攝)

地主不滿(右一)土地補償遲未獲解決,要求施作地下管線的縣府必須出面協調,縣議員陳翰立(右二起)、李洲忠也到場聲援。(記者劉濱銓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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