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30萬27天要還570萬 高利貸竟無罪 林俊憲提案修法
林俊憲表示,將提案修法,遏止高利貸歪風。(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日前媒體報導,有名陳姓女子向2名男子借款30萬,27天後須償還570萬,檢察官將2名男子依重利罪起訴,法官認為不合重利罪「急迫、輕率、無經驗」的要件,判決無罪。對此,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表示將提案修法,修正重利罪的構成要件,並加重刑責。
綜合媒體報導,林俊憲表示,高利貸是害人家破人亡的吸血鬼,但台灣現行法對重利罪的構成要件要求太嚴格,因此提案連署刑法344條修正草案,避免再有類似情況發生。
林俊憲也說,憲法保障人民的財產權,不得遭受不當侵害。不過民間高利貸時常引發糾紛,尤其是債務人於急迫、輕率、無經驗或難以求助時,容易陷入風險。所以應該修法,以遏止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