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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雨傘的代價…男子判罰1萬元

45歲邱姓男子3月9日晚間前往全聯購物中心買完東西之後,發現下雨沒帶傘,剛好傘架上有一支雨傘,心生歹念將傘偷走。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45歲邱姓男子3月9日晚間前往全聯購物中心買完東西之後,發現下雨沒帶傘,剛好傘架上有一支雨傘,心生歹念將傘偷走。圖與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2016/05/19 11:42

〔記者吳昇儒、林嘉東/基隆報導〕45歲邱姓男子3月9日晚間前往全聯購物中心買完東西之後,發現下雨沒帶傘,剛好傘架上有一支雨傘,心生歹念將傘偷走。陳姓女失主購物出來之後,發現愛傘遺失,請店員調閱監視器抓賊,並報警處理。警方循線找到邱男將他移送法辦。法官認定,邱男偷走的雨傘約200元價值不高,且已讓被害人領回,判被告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1萬元。

陳姓女子向警方表示,自己要到全聯買東西便將雨傘放在外面的傘架上,殊不知買完東西後,傘卻不見了,立刻請店員協尋並報警處理。

警方依據監視器畫面中的影像,追出邱姓男子涉有重嫌,傳喚他到案說明。邱男接獲警方通知時,坦承犯行,並交出竊走的雨傘要歸還給陳女。

法官認為,邱姓男子5年內曾觸犯公共危險罪,已經受過法律制裁,卻不知悔改,屬於累犯,但考量他坦承犯行,且將失物歸還,判處他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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