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傳「調教前女友」影片?法官認雲端外流判無罪
邱姓女子指控,與蔡姓男友分手後,對方竟以「前女友的調教中片段」為標題,將兩人熱戀時的性愛影片上傳至論壇,法官認定罪證不足,今判蔡男無罪。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資料照)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邱姓女子指控,與蔡姓男友分手後,對方竟以「前女友的調教中片段」為標題,將兩人熱戀時的性愛影片上傳至論壇,涉犯依散布猥褻物罪,但蔡男否認上傳並稱手機記憶卡曾遺失,新北地院調查認為,蔡男有將影片儲存在GOOGLE雲端習慣,資料恐遭人盜取外洩,認定罪證不足,今判蔡男無罪,可上訴。
去年8月,蔡男登入「520夫妻聯盟自拍論壇」,以「前女友的調教中片段」標題,將邱女幫他口交及性器官特寫照上傳,邱女友人看到,發現影片中的女生長得很像邱女,且房間背景、擺設與蔡男在新北市三重區的租屋處相同,告知邱女此事,邱女不滿提告。
法官認為,邱女審理中證稱,兩人談戀愛時,蔡男用手機攝過4、5支以上這樣的私密影片,他手機內的資料會自動儲存到Google雲端,且成人影片中取名為「女友」或「前女友」相關的標題名稱,為吸引人點閱的常用手法,加上邱女無法舉證蔡男是該影片唯一持有與上傳者,認定蔡男罪證不足,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