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不到房租竟騷擾女房客 色房東判拘120天
新北市劉姓房東因房客小美(化名)經濟狀況不佳,沒錢繳房租,請求寬限分期,以要對方按摩等理由,四度予以騷擾摸胸、大腿。(示意圖)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劉姓房東因房客小美(化名)經濟狀況不佳,沒錢繳房租,請求寬限分期,以要對方按摩等理由,四度予以騷擾摸胸、大腿等,甚至猥褻地說:「怎麼那麼軟!」;劉男否認犯行,新北地院不採信,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等罪,判他拘役120日,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據查,育有3名女兒的小美,102年間向劉男租屋,但同年11月起,因經濟狀況不佳,無法按期繳租,請求房東寬限,前年1月22日中午,劉男跑到小美住處,開口要求按摩,小美起初拒絕,劉男嗆說:「欠我錢要幫我做事」,小美不得不從,但過程中,劉男卻趁機以手肘觸碰她的胸部,小美嚇傻閃躲,劉仍故做鎮定,要求繼續按摩,小美拒絕說:「你去找按摩師」,劉氣得起身,伸手摸她大腿內側。
小美報案,劉男才離去,但小美因認為自己欠租,未說出自己遭到性騷擾;隔天,劉又以腿酸要求按摩,小美拒絕說:「我沒有這個義務,該還的錢我會還,只是需要一點時間」,劉男仍趁離開前伸手抓胸。
1月23日,劉男以尿急為由要求進門,上完廁所後竟跑到房間翻查小美的內褲,還把內褲拿起來聞說:「你家真的都女生喔」,再以手臂擠她胸部說:「怎麼那麼軟」。2月21日晚間,劉又再度伸手摸胸,小美忍無可忍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劉男否認犯行,不過,合議庭認為,小美指述內容,對於特殊關鍵部分,如性騷擾行為、報警處理、要求劉離去等,前後一致,小美的大女兒證稱曾親眼見到劉摸母親的身體,且劉男於偵、審時坦言曾要求小美按摩,小美也曾報案處理,加上警員也證稱小美於最後一次時,曾反應遭性騷擾,認定劉確實騷擾,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強制、留滯住宅等罪判拘1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