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性澤若改判無罪 法界:冤獄賠償至少365萬
台中高分院今日下午提訊死囚鄭性澤,裁定並無羈押必要,隨即由台中看守所檢方釋放。法界對此指出,若未來鄭性澤殺人部分改判無罪,那麼他可以獲賠365萬至1095萬的賠償金。(資料照,記者張瑞楨翻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14年前的鄭性澤殺警案因為涉及逼供、證據不足,頗受各界懷疑是一場冤獄。而台中高分院今日下午提訊死囚鄭性澤,裁定並無羈押必要,隨即由台中看守所檢方釋放。法界對此指出,若未來鄭性澤殺人部分改判無罪,那麼他可以獲賠金額估算365萬至1095萬元。
據《蘋果日報》報導,鄭性澤服刑原因除了殺人案之外,還有非法持有兩把手槍。至今他已服刑14年,若扣除「非法持有克拉克手槍」被判刑2年定讞,則死刑冤獄為12年,不過假如另一案「非法持有改造手槍」之後被判處最高的2年徒刑,那麼冤獄則為10年。簡單來說鄭性澤最少可以獲得10年冤獄賠償。
而台中高分院某位不具名的法官指出,在「刑事補償法」中,冤獄每日的賠償金額是3000到5000元,如果用最低的每天3000元計算,那麼鄭性澤可望獲賠1095萬元。
不過這位法官還指出,鄭性澤過去曾經自白犯罪,因此賠償金或許會依同法規定減為每日1000元以上到3000元以下,而若以最低每天1000元來算,鄭性澤獲得的冤獄賠償則為36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