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嗆聲「不得好死」 男獲不起訴處分
2016/05/03 14:39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39歲吳姓男子104年12月2日凌晨3點多,開車行經桃園市桃園區成功、三民路3段交口,因闖紅燈被武陵派出所員警取締,吳男不滿嗆警:「不得好死!」被依侮辱公務員移送法辦,但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勘驗蒐證光碟,認無吳男所言是針對取締事項,且「不得好死」與刑法侮辱所指言語不符,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吳男供稱,他所言真的不是針對員警,該路段是三岔路,交通號誌很混亂,當時他誤以為是綠燈才直行,他解釋後覺得警方不通人情,所以跟員警發生爭執,整句原文是「如果你們故意在那邊等,不得好死」等語,態度不好但絕無侮辱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