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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燒不送醫竟先泡澡害嬰枉死 保母判賠710萬

46歲的周姓保母將發高燒的男嬰獨自留在家中,返家後發現男嬰發燒到40.2度,未緊急將男嬰送醫,竟先洗澡降溫並餵食診所藥品退燒,致使男嬰延誤就醫而死亡。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46歲的周姓保母將發高燒的男嬰獨自留在家中,返家後發現男嬰發燒到40.2度,未緊急將男嬰送醫,竟先洗澡降溫並餵食診所藥品退燒,致使男嬰延誤就醫而死亡。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2016/04/29 18:46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46歲的周姓保母以每月2.5萬元薪資代價,受託照顧林姓夫妻僅5個月大的男嬰,卻將發高燒的男嬰獨自留在家中,返家後發現男嬰發燒到40.2度,未緊急將男嬰送醫,竟先洗澡降溫並餵食診所藥品退燒,致使男嬰延誤就醫而死亡,林姓夫妻求償1614萬餘元,新北地院今判周女因疏失害嬰兒枉死,判賠林姓夫妻7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周女為合格社區保母,102年4月7日起,接受林姓夫妻委託,照顧5月大的男嬰,但同年5月4日至6月14日,男嬰因罹患急性支氣管炎,前後去診所看了9次病,6月17日還發燒到38.1度,當晚林母先帶男嬰看病,翌日再交給周女照顧。

19日上午2時至8時許,男嬰病情加重,出現咳嗽、嘔吐、餵食困難,躁動難入睡等症狀,心急如焚的林母本想帶男嬰就診,孰料,周女勸阻林女不用來,有必要她會帶男嬰回診,但當晚周女竟帶著女兒去看病,讓男嬰獨留在家,返家後才發現男嬰發燒到40.2度,卻未通知男嬰父母並緊急送醫,反而先餵食診所開立未吃完的藥及洗澡降溫,20日一早見男嬰狀況不對勁,才送往醫院,但男嬰因支氣管炎、間質性肺炎,導致呼吸性休克死亡。

法院審理時,周女表示,當天整晚沒睡照顧男嬰,發現男嬰燒至40.5度時,隨即餵食退燒藥,並立即送醫,已善盡保母責任,但法官認為,周女是合格保母並育有4名子女,應知嬰兒發燒時,保母應隨即量測體溫觀察有無惡化,並應通知家長,也不能讓嬰兒獨自在家,認定周女疏失,判決須賠母親396萬餘元,父親314萬餘元。刑事部分,高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周女1年10月,另有2次替男嬰洗澡時撞傷頭臉,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拘100天,得易科罰金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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