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警收賄包庇賭場 判刑7至11年
職業流動賭場。(資料照,記者詹士弘翻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3年前台北市萬華警分局時任偵查佐陳昀寧、偵查佐楊睿禾、警備隊小隊長邱大榮,被控收受賭場業者賄賂與花酒招待,配合洩漏警方查緝訊息,包庇業者經營麻將、牌九賭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今日依貪污收賄罪,判處陳昀寧11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楊睿禾判刑9年,褫奪公權2年;邱大榮判刑7年,褫奪公權2年。
同案被吿,賭場業者李義華、宋安亞、游垂龍、吳傳發、「白手套」張晉宸、左蓬生等6人,分依行賄、賭博等罪,判處4月到2年徒刑不等。
判決指出,李義華等人在萬華區分別開設麻將、天九牌地下賭場,透過白手套行賄轄區官員警,得以提前取得警方查緝賭博的資訊,藉以隨時變換賭場地點,逃避查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