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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馬英九3案罪證較翁啟惠明確

黃帝穎告發馬英九3案,認為馬英九的罪證較翁啟惠明確。(記者謝君臨攝)

黃帝穎告發馬英九3案,認為馬英九的罪證較翁啟惠明確。(記者謝君臨攝)

2016/04/26 10:57

〔記者謝君臨、錢利忠/台北報導〕律師黃帝穎今早在台灣教授協會、永社、北社等成員陪同下,至台北地檢署告發,指控總統馬英九涉及「大巨蛋圖利罪」、「與黃世銘共犯洩密罪」、「財產來源不明罪」等3案,並向檢方聲請於馬英九卸任總統之際,將馬限制出境,並進行必要的證據保全;黃帝穎並舉中研院院長翁啟惠為例,指馬擔任市長期間恐涉28.74億元的圖利,罪證較翁明確,呼籲檢察官公正辦案。

黃帝穎表示:「我想在台北市政府廉政委員統計數據裡,馬總統當時擔任市長去免除大巨蛋的營運權利金,如果以1%計算,他可能圖利的金額高達28.74億元,相較於翁啟惠的10張股票,獲利是500萬元左右,如果說檢察官是公正的辦案,他應該要有公平的機制。」

黃帝穎指出:「對翁啟惠的部分,他(指檢察官)已經提起限制出境,而馬英九市長當時任內可能涉及28.74億元的圖利,相較於翁啟惠500萬的獲利,某種程度上對於馬市長目前的罪證較為清楚,居然沒有採取任何的法律行動,這部分辦案是否公允,我想應該要接受全民和社會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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