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換吃住 少女天天和性侵通緝犯上床
翹家少女為了留宿,天天和陳男發生關係。圖與本新聞無關。(情境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只要能離家有男人依靠,用身體交換也沒關係!」台中市一名17歲少女翹家半個月,母親報警後,警方藉由手機定位終於找到人,發現少女和一名陳姓性侵通緝犯同居,為了留宿,一到陳男租屋處就和對方發生關係,之後陳男每天都買東西給她吃,她也天天和對方上床。少女母親因此痛斥陳男,女兒才17歲就被糟蹋,根本是畜生!
《蘋果日報》報導,少女高一就輟學,不服母親管教,2月就曾翹家3天,3月底再度蹺家,只告訴母親要去同學家後就失聯,她用通訊軟體隨機找到「微笑哥」陳男,就和陳男一起離開,為了留宿,天天和陳男發生關係。警方也發現,陳男曾因與少女性交,被控妨害性自主,未出庭遭通緝。
報導指出,少女透露,為了不讓行蹤暴露,她手機關機,無聊時就上網。後因住處無法上網,少女開了手機馬上就被警方鎖定找到,發現她和有妨害性自主前科的陳姓建築工人同居。陳男說,和少女是兩情相悅發生多次性關係,因少女滿16歲,未構成性侵,陳男被依妨害家庭究辦。少女媽媽則氣炸,揚言要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