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髮師轉行當視訊「主播」 男客告發「導正她行為!」
陳姓美髮師,民國101年間轉行,在某收費網站當視訊女主播,寬衣解帶擺出挑逗姿勢,供男客欣賞。(情境照)
〔記者王定傳、陳慰慈/新北報導〕陳姓美髮師,民國101年間轉行,在某收費網站當視訊女主播,寬衣解帶擺出挑逗姿勢,供男客欣賞;不料,影片卻被PO到論壇,曾被她剪過頭髮的陳男撞見,陳自稱「要導正她的行為」告發涉嫌散佈猥褻物品罪。不過,新北地檢署認為,無法證明是陳女PO影片,也無法排除影片是被駭客擷取後PO上,加上內容是她與男客一對一非公開交流,處分不起訴。
新北市陳姓女子原本是美髮師,但後來轉行當視訊「女主播」,與付費客人進行「一對一」聊天,工作就是穿著清涼,與客人閒聊,甚至脫下內衣,裸體給客人欣賞;曾是她剪髮客人的陳男,看見後,自稱要導正她行為向檢方告發。
不過,陳女認為影片是遭客人側拍PO到論壇,否認犯行。檢方調查,陳女確當過主播,但該網站採會員收費制度,加入會員購買點數取得帳號、密碼後,即可與主播一對一聊天,該視訊、對話,是陳女與會員間的非公開交流,與散佈猥褻物品罪構成要件不符。
且陳女否認於論壇PO影片,該論壇網址設於美國,無從查詢實際刊登者,加上現今網路擷取影像流、照片流技術廣於網路流傳,可能是遭駭客或他人擷取後PO於論壇,因此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