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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BRT案造假 交通局報警

    民眾在臉書上PO照片,優化公車站被張貼告示。(記者張菁雅翻攝)

    民眾在臉書上PO照片,優化公車站被張貼告示。(記者張菁雅翻攝)

    2016/04/20 12:08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台中市BRT已在去年7月8日改為優化公車,日前有人在優化公車站內張貼告示,指稱「BRT案交通局多處造假,並與監察院承諾儘速恢復機電設備使用」,引起民眾討論。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長王義川表示,該內容屬惡意造謠,企圖影響台灣大道公車秩序,他嚴正斥責此惡劣行為,並已向警方報案,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有民眾在臉書PO文指出,優化公車站進站處被張貼告示,不知內容真假。告示內容為「監察院調查BRT案,發現交通局有諸多造假之處,因此交通局向監察院承諾,將於近日盡速恢復BRT機電使用」,還說「交通局在此致上最大歉意」。

    王義川表示,目前並未接收到監察院對BRT的任何調查案件,所謂「承諾盡速恢復機電設備使用」之說,完全子虛烏有,為了讓市民安心搭乘優化公車,交通局已向警方報案,並將散布該照片當事人資料交給警察局,後續也將會同警方積極查證,揪出蓄意散播不實謠言的真兇。

    去年優化公車通車後,曾有不滿者破壞公車路線圖,經檢察官起訴後,被判刑4個月。交通局指出,此次在優化公車站張貼的內容,不只破壞公物,也是在公開場所惡意散播侮辱市府造假的不實資訊,已符合刑法第140條對於公署公然侮辱罪,可處6個月有期徒刑;此外,該行為意圖散布於眾,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機關名譽,也構成誹謗罪,依據刑法310條可處1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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