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性侵13男童 狼男被告起訴
2016/04/19 17:17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程姓男子透過網路、臉書等,結識13名男童、少年,並以金錢為誘惑,把他們帶到住處、美術館、電影院,甚至國小內,對男童作出口交、肛交、摸下體等猥褻、性交行為,甚至拍照、拍影片留念,由於有老師發覺兒子行為怪異,追問得知此事,母親獲知後提告。新北地檢署今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人為猥褻或性交等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這13名被害者年紀大約10至15歲,28歲的程男透過網路予以搭訕,以現金、鞋子、遊戲寶物等為引誘,若對方不肯,不斷哀求到被害者同意。
程男取得同意後,將他們帶到自己的租屋處、某電影館內、美術館、新北市一間國小內,甚至在被害者住處予以猥褻、性侵,有部分被害者被摸下體,有人被口交、互打手槍,甚至互相口交、肛交。
後來因一名男童行為怪異,學校老師追問後得知此事,其母得知後發現對方竟然有拍影片、照片留念,因此提告;檢方偵辦時,程男坦承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