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吻、襲臀姊妹花 色男判1年應入獄
膽大包天!台北市黃姓男子被控覬覦一對妙齡姊妹花美色,前年趁妹妹在一處公園休息時突然舌吻,3個月後,黃男在同一地點再度遇上姊妹花,竟對姊姊襲臀,高等法院今依性騷擾防治法判他1年徒刑定讞,應入獄。。情境照,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膽大包天!台北市男子黃士彥被控覬覦一對妙齡姊妹花美色,前年趁妹妹在市民大道一處公園休息時,緩慢靠近後突然舌吻,妹妹驚醒大叫,黃男才逃離現場,3個月後,黃男在同一地點再度遇上姊妹花,竟對姊姊襲臀,高等法院今依性騷擾防治法判他1年徒刑定讞,應入獄。
檢方起訴指出,20多歲的黃男,曾涉尾隨夜歸女子加以猥褻,被判4月徒刑確定,但不知悔改,前年7月17日清晨,路過市民大道旁某公園時,看到妹妹在睡覺,緩緩靠近後,竟突然偷襲舌吻她,妹妹驚醒後大叫「有色狼」,黃男隨即落跑。
同年10月間,黃男經過同一個公園時,覬覦姊姊美色,對她襲臀後快跑離開,姊妹認出黃男就是曾舌吻妹妹的噁男,報警處理。
審理時,黃男雖坦承有親吻和襲臀行為,但強調,沒有伸舌頭,另只有輕碰臀部一下,被害人就醒了,沒有上下游移等動作。
高等法院認為,黃男曾有性騷擾紀錄,卻未反省改正,再度犯案已造成姊妹花心理不安全感,也影響社會善良風氣,且至今未取得被害人原諒,今判他1年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