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府訂自治條例 丟放犬貓要罰款
森林公園流浪狗不少。(記者張存薇攝)
[記者張存薇/台東報導]台東縣活水湖周邊是不少民眾休憩、散步好去處,但卻又傳出野狗咬傷人意外,縣府農業處長許瑞貴表示,包括活水湖、森林公園周邊都有人持續餵養、丟放流浪犬貓,礙於之前無法可管,農業處已訂出「台東縣野生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明訂罰則,將送議會審議。
活水湖、台東森林公園連成一氣,腹地廣大,部分區域因為較少人接近,雜草叢生,也成為不少流浪狗的集散地,許瑞貴說,粗估這個區域約有上百隻流浪犬,因為民眾持續餵養,包括綠水橋旁土地公廟等,至少4、5流浪犬聚集地點。
台東縣動物防疫所長吳子和表示,動物保護法只規範有飼主的犬、貓,因此訂出「台東縣野生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未來只要民眾在都市計畫區內的公園、遊憩地點及台東森林公園、活水湖及周邊場域、東河鄉登仙橋接觸、餵食或丟放流浪犬貓及野生動物,經制止不聽勸導者,將可處五千元到一萬元罰款。
吳子和強調,愛狗不是只餵食就放任不管,而是應該帶狗結紮,而動防所一個月約接到近百通申訴犬貓擾人電話,但檢舉人必須提供真實姓名、電話,並到現場指認,動防所人員判斷若真有攻擊人車、危害環境情況,才會捕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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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水湖周邊流浪犬成群。(記者張存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