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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戰「方丈」第2回合 藍營新星李正皓出庭啦

    前國民黨青年團執行長李正皓主張「方丈」爆料不實,提告求償10萬元。(記者黃欣柏攝)

    前國民黨青年團執行長李正皓主張「方丈」爆料不實,提告求償10萬元。(記者黃欣柏攝)

    2016/04/18 12:47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前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朱立倫辦公室發言人、「草協聯盟」發起人李正皓,先前被前同事「方丈」郭豐碩爆料曾拍攝性愛影片,繼刑事案件後,今兩人在民事庭二度交鋒,郭突然翻供表示,不曾向媒體說過被李拍性愛片的受害女子有7到8人等言論,都是「記者自己的詮釋」,全案訂5月30日上午再開庭。

    「方丈」郭豐碩年初在臉書發文,向李正皓提出「你在2014年底九合一敗選後,你去酒吧獵豔幾次?你去林森北戰酒店幾次?」、「我只問你,你是否在獵豔後,拍過女生的性愛影片?甚至還進一步,是在女生不知情的狀況下紀錄戰果?」等質疑,事後還在媒體電訪時表示「看到7到8個受害者」。

    事後李正皓憤而向郭豐碩提起民事告訴,求償10萬元並要求郭在臉書及報紙上刊登道歉啟示,今全案開庭,郭豐碩突然改口表示,不曾說過受害人有7到8人,「都是記者自己的詮釋」,但他強調自己確實曾向被害的徐姓女子查證,也握有徐女與李正皓的對話紀錄。

    郭豐碩強調,當初他在臉書上質疑李正皓,徐女看到後主動與他聯絡並提供相關資料,可見他有經過合理查證,而李正皓身為具知名度的政治人物,也應受到外界檢視,「揭穿他不是形象那麼正直的政治人物,當然跟公共利益有關!」

    不過當法官詢問郭豐碩能否提供與徐女的完整對話時,卻遭到郭的拒絕,郭強調,為了保護徐女,只能提供與本案有關的對話,也不願意傳喚徐女出庭作證。

    郭豐碩最後表示,其實他很「讚許」李正皓與女性交往的成功,但重點仍應該放在受害女子是否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偷拍,以及李是否涉及恐嚇罪。

    李正皓則在庭後受訪指出,刑事部分除了方丈告發以外,根本沒有「被害者」出面提告,且他與徐女的對話紀錄部分,只是雙方吵架的對話,算不算恐嚇應該由當事人認定,不是方丈這個外人可以認定的。

    李正皓也強調,方丈今天說不曾向媒體爆料,讓他十分意外,也可見方丈這種缺乏證據的不實指控,在法庭嚴格的證據檢驗之下就會改口,他將會法庭上證明自己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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