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朋友打抱不平 女嗆小三被判拘50天

賴女替朋友打抱不平,用臉書發文和傳簡訊恐嚇小三。(情境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47歲賴姓女保險專員,聽聞友人某科大張姓女講師,與已婚的博士班任姓男同學交往,前年10月竟在臉書貼文指「感謝邀我參加尾牙,才能抓到任XX(全名)和他的博士班同學張XX的姦情」,又傳簡訊給張女恐嚇要讓她上媒體,「偷情當小三又是老師,臉怎麼抬起來、一定死得很難看」;台北地院今依文字誹謗、恐嚇罪,判賴女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賴女審理時承認臉書發文和傳簡訊,但沒誹謗、恐嚇犯意,堅稱她說的是事實,她先認識任男夫妻,任男介紹她認識張女,任妻前年向她抱怨先生外遇,對象是張女,她有向張女求證,張女向她承認與任男交往,她為了警惕任男與張女才傳訊警告,她自認可受公評。
但法官認定,張女與任男並非公眾人物,感情問題只涉私德,與公益無關,賴女公開指責2人有姦情,確已貶損張女人格,又傳簡訊使張女心生恐懼,構成誹謗、恐嚇,考量她事後未與張女和解,判賴女拘役50天。